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州有关政府采购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规定,并组织执行政府采购操作业务;
统一组织实施全州(含省在州单位)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群团组织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或限额以上的货物、工程和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;
承办州政府交办的其他采购事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