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 资源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
州公管委〔2021〕4号
各县市公管委、湘西高新区管委会,州直有关单位∶
我州公共资源交易参与人员多、来源广、不确定性大、人员停留时间长、聚集度高,疫情防控难度大。为切实做好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根据《湘西州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(第2号)》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∶
一、国有土地出让、国有产权交易、网上商城等类项目交 易继续按照我中心公开发布的电子化交易流程实施。根据需要,相关部门应补充完善疫情期间交易配套措施。
二、项目入场交易咨询服务、入场登记、场地预约、公告发布以不见面方式全程在线办理。后期流程,再根据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决定是否暂停或终止。
三、已经公告的工程类,政府釆购类等项目,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交易,在8月10日前,均暂停交易。后续交易启动, 视疫情防控形势,将另行通知。
四、推行交易服务代办制。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交易的影响,在保证交易公平公正、信息保密等前提下,按照“能办则办” 原则,由州交易中心负责交易服务费票据代开代寄、执法执纪部门查询代理等代办服务。
五、实行数字证书(CA)在线办理。湘西州内办理人员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(http: //ggzyjy. xxz.gov.cn/ ),进入 “办事服务-CA数字证书”栏目,按照《湖南CA客户在线自助平台操作流程》办理。湘西州外办理人员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 (http://ggzyjy.xxz.gov.cn/),进入“办事服务-CA数字证书”栏目,查询《湖南省各地CA办理点及联系电话》,就近办理。
六、交易暂停期结束后,确须现场办理交易业务的,相关交易参与方应自觉遵守查询“两码”(健康码、行程码)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、测量体温、佩戴口罩、保持距离等防控措施。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、涉疫地区行程史和经停史的,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
七、加强交易现场管控。场内用餐均由州行政中心食堂定点配送,不接受任何外卖;合理安全设置场内开标、评标、人员等侯的间隔距离;严格做好场地消毒杀菌工作。
八、进一步加快全面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进程,尽快实现工 程类高标准农田、工程总承包、环境整治等项目全流程电子化 交易,积极推行电子化监管。
九、发改、财政、自然资源、住房城乡建设、水利、交通 运输、农业农村、医疗保障等行政监管部门,应按照“谁主管 谁监管”的原则,强化监管职责,完善监管措施,及时协调处 理现场交易异常情况,依法纠正查处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, 维护交易秩序,提升交易效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