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项目进场受理指南
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项目进场受理指南 | |||
办理 程序 | 承办 | 办理 时限 | 操作细则 |
进场受理 | 中心 产权交易科 | 即办 | 一、转让人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,通过已注册的帐号,点击“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→场地预约系统→用户登陆→输入用户名和密码→产权线上业务→新增项目”菜单进入,录入项目信息、转让标的信息,在线上传以下文件电子附件: 1、在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的《授权委托书》《转让方承诺书》《竞买须知》及相关资料; 2、资产监督部门盖公章确认的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》或其他资产处置批复文件; 3、转让资产的评估报告、转让资产的权属证明; 4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扫描件; 5、《交易合同》样本; 6、实物资产照片; 7、受让方资格条件(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,确需设置的,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,所设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披露前报同级资产监管机构备案); 8、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。 二、上述资料经产权交易科形式要件审核无误后,确认入场。如果审核后缺少要件,则退回至转让人并一次性告知应补交的要件内容和数量,再次填写和补充要件并通过审核后,确认入场。 三、如填报上传时系统出现问题,请联系信息科或新点公司;如不明确填报方式,请联系产权交易科。 |
备注:1、原则上项目交易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。 2、对以上操作指南如有疑问,请咨询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科:0742-8523010;信息管理科:0743-8523018;监督科:0743-8523011;州财政局资产管理科:0743-8518325;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科0743—8222238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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